省再担保公司迅速贯彻落实我省第四期纾困贷政策

发布时间:2021-08-3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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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金融监管局、福建省工信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设立第四期100亿元规模的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闽财金〔2021〕36号)。省再担保公司迅速响应,组织部署,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向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传达有关通知精神,并将联合开展我省第四期纾困专项资金贷款“银担”合作业务。省再担保公司继续实行“应保尽保,免收再担保费”政策,将纾困贷融资担保项目纳入再担保支持范围,携手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继续聚焦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暂时流动性困难,重点向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外贸商贸、乡村振兴等行业领域倾斜,助力我省第四期百亿规模专项资金纾困贷顺利投放,发挥融资担保、再担保的政策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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