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再担保公司与省农信联社全面推进体系“总对总”银担批量担保合作

发布时间:2021-09-0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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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功能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出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地方法人银行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试点方案(试行)》,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研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产品,推进深化银担合作业务。目前,省再担保公司与省农信联社已达成一致,联合行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合作机构(目前66家)和省农村信用联社各行社全面合作,加快推进具有我省特色的“总对总”银担批量担保业务。

 

  一、直面问题:以思想破冰夯实合作之基

  

省农信联社是全省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覆盖最广、支农力度最强的金融机构,下辖各行社达67家,由于各行社均为独立法人,无法采用其他商业银行由总行发文统一执行的推广落地方式,须逐一沟通商洽,前期在推动“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时遇到多重困难。经省农信联社与省再担保公司的多轮会商,统一思想,确定了“总体指导、上下驱动、锁定上限、优势互补、严控风险”的工作思路,针对银担合作中的难点、堵点,逐条商定银担合作协议范本,明确从上到下驱动业务开展,灵活锁定总体担保代偿率上限,银行参与分担风险并负责对项目进行尽调、评审和贷后管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负责提供担保,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以业务场景匹配合作模式方式打开局面并全面合作,夯实了银担高效、稳健合作之基。
 

  二、强化引领:以模式创新深化优势互补

  

省再担保公司与省农信联社发挥好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各农信行社的“领头雁”作用,加强体系指导,业务模式采用批量合作、银担分险、设定担保代偿上限等创新点,由各机构择优选择,因地制宜推进银担业务。一是双向选择,充分协商。合作方合理确定业务合作总量、合作范围、担保费率、担保代偿率上限和风险分担比例等要素,因地制宜,落实落细。二是见贷即保、高效合作。在银担分险和设定担保代偿上限的前提下,由银行按照内部程序自主完成贷款审批发放和风险内控,由融资担保公司对照合作条件提供担保并进行批量担保备案,不再做重复性尽职调查及保后管理。三是深耕基层,服务三农。充分发挥农信系统植根地方的业务渠道和风险控制优势,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政策性服务优势,“一县区一策、一产业一策”开发银担合作产品,精准发力、聚焦三农、并通过优化管理、强化服务、凝聚合力,共同将金融“活水”引向“三农”,共同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县域经济。
 

  三、坚守初心:以政策导向落实普惠金融  

  

按照国办发〔2019〕6号、闽财金〔2019〕20号等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指导政策,合作支持对象为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三农”、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等普惠领域市场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贷款,其中合作期限内单户500万元(含)以下贷款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落实优惠政策,担保费率不超过年1%,以降低融资成本。省再担保公司免收再担保费,实行应保尽保,提供40%比例再担保分险。
下一步,省农信联社和省再担保公司将以宁德、龙岩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启全面合作推广试点,逐步扩大地方“总对总”银担批量担保业务,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30家以上行社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达成合作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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