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担保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07-12 09:20

|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

  6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等的金融支持。《通知》包括十二个部分共42条,主要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接续融资安排、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等多个方面,对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等的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通知》强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于延期贷款,在延期过程中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通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政策,鼓励加大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优惠减免力度。在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

  (来源:中国政府网)

  银保监会召开小微金融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

  6月9日,银保监会召开小微金融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企稳恢复的金融支持,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重要任务。会议要求:一是面向基层抓紧制定实施办法。主动向小微客户公示优惠政策内容、条件和申办渠道,提升客户对政策的知悉度,确保应知尽知。主动跟进了解客户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等服务。二是聚焦信贷增量供给再发力。2022年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确保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量扩面。地方法人银行要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等政策,进一步做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三是针对突出问题改进优化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和货车司机,要合理设定延期还本付息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延期期限。坚持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专业体制机制,抓实绩效考核、尽职免责、不良容忍等机制在基层落地实施。四是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因地制宜出台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

  (来源:银保监会)

  福建:设立第七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

  6月15日,福建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设立第七期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此次设立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帮扶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的优惠贷款,其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户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和300万元,省财政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本期纾困专项资金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对于已享受过前六期纾困贷款的重点行业企业,符合本期纾困条件的可再提出申请,其他行业企业已享受过的则不再重复享受。参与第七期纾困增产增效资金贷款发放的银行共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6家银行的省内分支机构,以及兴业银行、福建省农信系统等6家省内法人银行。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北京:印发《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

  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财政局5部门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将对符合条件的、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的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进行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支持。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签订合同并放款的“首次贷款”业务,贴息比例为40%。首次贷款”是指企业首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同一借款合同的第一次放款),判定标准为该企业此笔贷款发放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征信报告中“中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条目记录均显示为零。贴息标准为按照企业实际获得贷款产生利息的2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逾期或展期期间支付的利息不予贴息。对符合本细则规定的贷款业务,对贷款企业按照贷款额和实际担保期限给予年化1%的贷款担保费用补助,对于担保费率低于年化1%的,按照实际执行的担保费率予以补助,最长贷款担保费用补助期限为1年。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印发《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深化政银担合作的若干措施》

  6月9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国资委、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深化政银担合作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一是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环境。构建一体化、全覆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市融资担保基金集团核心平台作用,以股权投资和政策实施为纽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发展。二是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水平。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扩大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合作规模;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完善银担业务合作。三是提高银担合作效率,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积极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四是推进新型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落地。完善银行配套政策,引导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度参与银担合作,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作为单独指标,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措施》明确,将落实绩效评价办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政策导向,提高银担合作水平。强化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统筹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加强监控分析。

  (来源: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发布《重庆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

  6月2日,重庆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明确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工作人员可免除全部或者部分责任的十一种情形,以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建立“敢担、愿担、能担”的长效机制。根据《指引》,经认定符合下列十一种情形之一的,可免除全部或者部分责任。这十一种情形涉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化解风险、支持抗疫和复工复产、支持小微、三农和科创业务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包括: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化解风险,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对特定对象进行政府扶持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出现风险或者造成损失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本级政府要求,为服务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或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复工复产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发生代偿的;为开展支小支农、科创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内部决策程序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同意债务人提供的反担保物不足值或降低债务人反担保要求的;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重大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动植物疫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良资产形成,导致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的。担保贷款本金已还清或大部分还清(原则上不低于原始担保本金的70%)、仅因少量欠款欠息造成政策性担保业务发生代偿,并已按有关管理制度积极采取追索措施的等。同时,《指引》还明确,对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索取或接受经济利益等九项情形不得免责。并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尽职免责工作贯穿到担保业务的全流程中,成立尽职免责调查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尽职免责的调查和认定建议工作。其中,对责任认定为尽职的,可以免除责任;对责任认定为基本尽职的,可酌情减轻或免除责任追究;对责任认定为不尽职的,应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来源:重庆市金融监管局)

  四川:印发《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功能更好助企纾困的通知》

  6月6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厅正式出台《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功能更好助企纾困的通知》,细化明确了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支小支农定位、支持相关市场主体融资纾困各项工作。《通知》要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2022年新增融资担保业务中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得低于80%,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市场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1%,不得收取担保费以外的费用。省再担保公司牵头深化与国家融担基金合作,全年新增国家融担基金再担保业务增速不低于我省同期GDP增速。优化融资担保产品和服务,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融资担保服务。积极推进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总对总”批量合作,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通知》同时明确,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政策落实情况将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制管理及相关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来源:四川省金融监管局)

  浙江:担保集团出台系列举措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经济稳进提质

  6月7日,浙江担保集团出台《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争取国担基金政策支持,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担保支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对担保费率在0.5%(含)以下且单户金额在50万元(含)以内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担保费率在0.75%(含)以下且单户金额100万元(含)以内的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四是强化担保模式和产品创新,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完善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模式和流程,开展“见贷即保”、“见保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五是加大担保额度、期限、费率政策倾斜力度。将单个被担保人在单个担保机构的担保总额提高至1000万元,对纳入省再担保公司单个被担保人所有再担保业务担保贷款余额最高提至5000万元。引导担保机构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延长融资担保期限最长至3年。保持代偿率容忍度不低于5%,引导全省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0.9%以下,力争降至更低水平,省再担保公司实施0.12%优惠再担保费率。六是强化协同管理,提升担保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市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担保机构名称、门楣标识和对外营业场所规范。七是深化数字化改革,提高担保服务便利度和可得性。推进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的全省应用和“浙里担保”应用平台开发,实现担保业务线上办理。八是加强风险监督,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底线。持续关注受保企业经营状况,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来源:浙江担保集团)

  黑龙江:省财政厅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

  6月13日,黑龙江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联合举办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全省共有20家银行机构和8家担保机构负责人参加签约会,标志着新一轮稳企稳岗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开始实施,同时,也标志我省政府、银行和担保的三方合作机制进一步走深走实。2022年稳企稳岗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突出以下亮点:一是扩大了支持对象。重点支持我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及以企业主个人名义申请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贷款的小微企业。二是简化了相关程序。取消了名单制管理,减少中间申报环节,受支持对象可直接对接贷款银行申请担保贷款,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见贷即保。三是减免了担保费用。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按照0.5%收取,对担保贷款额5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担保费全额减免。鼓励省内其他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相同性质的服务。同级财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

  (来源:黑龙江财政厅)

  海南: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通知》围绕担保增信、贷款贴息、保险保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精准发力,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为扎实稳住经济大盘添薪加力。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力支小支农。二是加大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力度。推动省融资担保基金2022年内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批量担保业务担保费率进一步下调至0.7%。鼓励省融资担保基金对发生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新增再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加大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融资担保基金、园区、金融机构多方风险共担融资担保业务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省融资担保基金实际代偿额给予全额风险补偿。三是推动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面降费让利。省级财政对融资担保机构年化综合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含)的政策性担保业务,按担保额的1%给予担保费补贴。四是用好用足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五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力度。六是提高涉农相关保险风险保障水平。七是支持市县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八是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助企纾困。九是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政策和中政企海南PPP基金作用,推动PPP模式高质量发展。十是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十一是深化财政金融产品创新。

  (来源:海南人民政府)

  山东:首批次“齐鲁进口贷”成功落地助力外贸企业融资发展

  近日,“齐鲁进口贷”由山东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5部门联合推出,着力缓解中小微进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齐鲁进口贷”将进口贸易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范围,重点面向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和农产品等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企业,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费率不超过1%,有助于提高中小微进口企业融资便利程度、降低融资成本。齐鲁进口贷”推出以来,烟台融资担保集团主动对接目标客户,精准分析客户需求,为烟台市进口贸易企业“量体裁衣”,降低反担保措施门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全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发展。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广东:银担批量再担保“广州模式”正式启动

  6月21日,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再担保、7家政府性和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联合发布银担批量再担保“广州模式”的服务方案,签约额度达50亿元。银担批量再担保“广州模式”项下,7家政府性和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共同为建设银行广州分行普惠贷款提供“见贷即保”批量融资担保服务,广州再担保提供全程再担保,单户企业最高担保贷款额度达1000万元。银担批量再担保“广州模式”属广东省首创,国内领先的创新再担保业务模式,将银担批量担保业务与再担保业务创新融合,在客户端作“减法”,建设银行广州分行专项产品快速审批,执行优惠利率,广州市政府性和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见贷即保”,事后备案,年化担保费率降低至1%,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便捷、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在机构端作“加法”,建设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市政府性和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按比例分担风险,全部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分担体系,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广州再担保、担保机构”四级担保机制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各方资源,多层次、全方位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来源:广州再担保)

  江西:首单“专精特新优企贷”业务落地

  近日,江西信用担保集团落地首单“专精特新优企贷”业务。该业务是江西信用担保集团针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出主动授信担保额度的无抵押纯信用担保产品,单笔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年化担保费率低至1%,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江西担保协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