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一批政策措施等
6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一批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等。会议围绕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做强做优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四个方面,研究提出了一批政策措施。会议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要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做好融资支持与风险防范,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来源:中国人民政府)
浙江:台州发布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
6月25日,台州市人大制定了《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包括总则、金融产品与服务、政策性融资担保、金融数字化改革、保障监督、附则等6章内容共42条。
《条例》明确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完善服务小微企业的机构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开发有针对性的小微金融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信用贷款规模和比重,优化担保贷款相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融资和供应链融资,创新还款续贷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通过主动负债、创新风险分担模式等方式增加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开放金融、社区化经营等产品和服务。明确政府产业基金的职责和定位。支持小微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条例》创新了“一平台一基金五机制”等一系列基础性、关键性、首创性的改革举措。“一平台一基金五机制”即全国首创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大陆首个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机制,小法人银行“伙伴式”金融服务机制,持续向好的地方金融生态运行机制,上下联动、直补惠企帮扶机制,全方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衔接服务机制。这些亮点工作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金融机构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来源:台州市人民政府)
黑龙江:《黑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财政厅修订了《黑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指标体系予以调整,加大一级指标“政策效益”分值权重,包括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户数及其占比、增量等项指标权重,具体为:一是条款修订。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黑龙江省农业担保公司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黑财金〔2020〕22号)同时废止。”修订为“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二是附件修订(黑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计分表)。一级指标权重调整:政策效益权重由39分值调整为50分值;风险控制权重由20分值调整为15分值;体系建设权重由11分值调整为5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调整: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分值10分值调整为12分值;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8分值调整为12分值;当年新增单户1000万元以下融资担保金额占比6分值调整为12分值;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规模分值由3分值调整为2分值;依法合规经营情况10分值调整为5分值;参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分值由5分值调整为2分值;银担合作情况由6分值调整为3分值。计分条件调整:计分条件按照调整后的二级指标权重设置上限分值。
(来源:黑龙江人民政府)
四川:《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的通知》。《通知》具体如下:一是严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确认。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原则上担保业务(含存量)平均费率水平应不超过1.5%,并逐步降至1%以下,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符合监管规定要求,资本实力代偿能力较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符合净资产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之和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60%等资产比例管理规定。二是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扶持。各级财政将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的,财政部门将按照其年化融资担保额以及年化担保费率与2.5%的差额给予保费补贴;对开展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财政部门按照其年化融资担保额的1%给予业务奖补。从2024年起,对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再给予业务奖补。三是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监管。2024年初,将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对2023年内新增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平均费率未降至1%或在保余额增速低于10%的机构,责令退出名单。对区域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总体新增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平均费率未降至1%以下的市(州),省级财政在分配各地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奖补资金时将予以扣减。
(来源:四川省金融监管局)
湖北:《湖北省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实施办法(试行)》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湖北省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等部门印发《湖北省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实施办法(试行)》,推动银行运用企业创新积分向科创企业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实施办法》明确政银合作机制。合作银行以科创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作为发放信用贷款的重要参考,原则上不包含不动产、准货币等资产抵押、动产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依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法定合规数据,由科技部门按照统一的指标体系进行分类量化打分,帮助银行机构对科创企业“看透、看准、敢贷”。科创企业可凭创新积分评价得分获得银行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解决科创企业“轻资产、缺抵押”的现实问题。《实施办法》加大风险分担力度。鼓励各市(州)将创新积分信用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并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和风险分担比例。允许合作银行创新积分信用贷款累计不良率达到5%时暂停申报,比一般中小微企业贷款容忍度要高;不良贷款项目本金单笔1000万元(含)以内,补偿比例不低于50%,比一般中小微企业贷款补偿比例高出10个百分点,体现财政政策对科创企业的定向扶持力度。
(来源: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广东:粤财担保集团携手网证通、南方公证处以数字化促进高质量发展
粤财担保集团携手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南粤公证处举办“证领云签、粤享数智”网证云签+粤存证担保业务场景应用发布会,标志着粤财担保集团通过“网证云签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融合“粤存证”的应用,实现了业务合同的线上认证、签署、管理及签约全过程的线上存证、取证和公证。围绕“连客户、控风险、提质效、建生态”的目标,粤财担保集团不断通过科技赋能、数字化手段的应用持续提升响应市场需求、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能力。粤财担保集团担保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及保证担保业务与网证云签、粤存证实现了系统层和业务层的深度融合,在严谨高效地完成实名认证、安全合法地完成合同签署的同时,实现公证处的存证取证和区块链存储,确保各方利益,对融资担保行业、金融服务行业支持实体经济能力的提升都具有示范效应。
(来源:粤财担保)
江苏:南京担保与江苏银行首笔“浦惠保”业务成功落地
江苏信保南京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合作的首发两单“浦惠保”项目成功落地。“浦惠保”产品是浦口区“浦惠贷”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大对浦口区内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企业因抵押物不足造成的融资困难,助力企业稳步前行。通过“浦惠保”业务的落地,南京担保既扩大了“园区保”产品的合作金融机构,也促成了区域上“由南至北”业务发展格局。
(来源:江苏信保公司)
吉林:长春市“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为企业“输血赋能”
长春市借鉴发达地区发展经验,创新推动财金融合,优化产业扶持投入方式,纾解企业流动性困难,通过分类设计“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业务模式,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特点,分别设立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三支基金,重点围绕长春市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升级等领域,力争通过财政政策,最大限度引导信贷投放,形成政银担支持合力,努力打造覆盖长春全市域、聚焦全链条、服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生态圈,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春市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总规模20亿元,采用“财政政策+融资担保”模式,构建国家融担基金、增信基金、合作银行、省级再担保机构、合作融资担保机构“五方分险”以及地方金融机构“四方分险”等业务模式,专项用于为长春市中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及“白名单”企业融资提供增信。长春市企业应急转贷基金总规模20亿元,采用“财政政策+过桥融资”模式,为长春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在倒贷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低成本短期资金融通服务,减轻企业在转续贷过程中的偿债压力,帮助企业按期还贷、续贷,利息标准仅为日万分之三。长春市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总规模2亿元,采用“财政政策+银行贷款”模式,专项用于支持长春市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技术创新基金设立资金池,并联合合作银行共同设计专项贷款产品,对符合要求的融资项目,在合作银行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由基金给予不超过2%的补贴,并做到即贷即享,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来源:长春财政局)
海南:首单“信用+供应链融资担保”落地
海南省落地首单“信用+供应链融资担保”金融业务。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为某大型央企上游供应链企业科技公司发放“海南供应链采购贷”贷款,本笔业务由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海南融担基金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财政厅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与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合作,共同推出“信用+供应链融资担保”批量担保业务,取消了核心企业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要求,以基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真实交易信息为授信基础,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在银行端融资通道过窄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信用应用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支撑赋能作用。“海南供应链采购贷”是该模式落地的首个应用场景。该模式破除传统抵押物信贷思维,构建以交易行为为依据的担保新模式。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企业与核心企业完成合同签约即可获得贷款。
(来源:海南日报)
厦门:首贷续贷增信子基金助力小微企业实现“贷得到+贷得省”双重目标
厦门市担保受托管理的增信基金项下新设了规模10亿元的首贷续贷增信子基金,聚焦解决小微企业首贷难、续贷难问题,打出“风险补偿+贴息配套”的组合拳,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首贷予以1%贴息,最长贴息一年,单个企业最高贴息10万元,帮助首贷小微企业实现“贷得到+贷得省”的双重目标。首贷续贷增信子基金设立5个月以来,服务首贷小微企业的政策效应已初显,累计助力我市小微企业获得了1.16亿元的首笔银行贷款,平均贷款利率约3.98%,引导低成本金融活水精准滴灌。首贷续贷增信子基金的合作银行已由原来首批10家合作银行拓展至16家。首贷续贷支持对象: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从未有过贷款记录,且有首贷及其续贷需求的我市小微企业。业务品种:无抵押信用类的流贷、抵押敞口增信类流贷。贷款额度:单户企业在首贷续贷增信子基金的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且在所有增信子基金的合计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企业按需灵活申请。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企业按需灵活申请。融资成本:1.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
2.2022年6月1日(含)-2023年6月30日(含)期间申请的增信项目免收一年的增信服务费。2023年7月1日及之后的增信服务费标准另行通知。
(来源:厦门市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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