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融担基金新发生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41万亿元,服务市场主体105.45万户。截至2024年末在保业务规模1.60万亿元,在保客户135.93万户。一是支小支农主业突出。2024年,融担基金新发生支小支农业务规模1.40万亿元,其中单户500万元及以下业务规模1.02万亿元,分别占全部业务的98.86%、71.96%,较国家政策要求分别高出18.86、21.96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末,再担保合作业务累计覆盖2697个区县,县域业务规模达到5763.38亿元,占全部业务的40.82%。二是稳就业作用进一步发挥。融担基金积极引导合作体系各机构发挥稳就业功能,2024年新发生再担保合作业务稳定就业岗位约1218.69万人次。主要聚焦于工业、批发业、建筑业、零售业和农林牧渔业五类行业,合计稳就业人数占比80.35%。三是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大。融担基金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服务各类科创名单内企业业务规模达3737.29亿元,占全部业务的26.47%。四是风控基础持续夯实。2024年银行分险业务规模占比达到93.52%,较上年提升3.15个百分点;积极发挥银担双方风控优势,迭代升级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模式并扩大试点范围。2024年,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代偿率为1.84%,代偿风险仍然控制在较低水平。
(来源:融担基金)
云南:《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到2030年底,力争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贷款余额超过700亿元。强化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机构功能定位,逐步收回对州(市)、县(市、区)公司股权投资;壮大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通过增资、合并、重组,原则上每个州(市)机构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由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稳健运行的“1+16”担保体系。健全银担合作机制,统一构建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42”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二是进一步细化财政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方向和措施,引导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向再担保机构功能转型,支持州(市)级机构持续扩大直保业务规模。根据机构责任余额、放大倍数、风险防控等因素建立可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和业务补助机制,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本微利运行。参照财政部做法,建立代偿补助机制,压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管理责任,实现风险补偿后收支“紧平衡”,达到增强担保能力、增强管理水平、控制业务规模、控制担保风险的“两增两控”要求。
三是明确各级财政、金融监管、审计部门的职责。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坚决打击抽逃资本金行为,避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因自身经营问题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加大政策效益和体系建设考核权重。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四是推动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省级分支机构的“总对总”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在授信额度、担保放大倍数、贷款利率、续贷条件、免收保证金、风险缓释化解等方面为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优惠。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助力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将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作为单独指标,纳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五是推动国担基金SaaS系统合作机构业务全覆盖,打造云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信息服务中枢,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和共享应用,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创新开发“信用+担保”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广西:《关于进一步推进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加大重点领域服务力度、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四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广西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提出,一是健全资本金补充机制。建立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规模、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对融资担保责任余额放大倍数达到4倍以上(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放大倍数达到3倍以上)且连续三年绩效评价评定等次为“中”(含)以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各级财政及时补充其资本金。二是优化风险补偿机制,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对上一年度绩效评价评定等次为“中”(含)以上且上一年度代偿率为1%(不含)-5%(含)的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予以代偿补偿,补偿范围为单户2000万元以下(“双新”、“专精特新”、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单户3000万元以下)、年化担保(再担保)费率符合收费标准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代偿项目,补偿标准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实际承担代偿责任金额(不包括外部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风险分担部分)的50%。补偿资金实行封顶管理。代偿率在1%(含)以内的部分,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用其计提的风险准备金自行代偿;代偿率超过5%的部分,各级财政部门不予补偿。自治区财政每年对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资金补助范围由单笔担保额15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扩大为单户担保额2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三是完善业务奖补机制,对上一年度监管评级为“C”(含)以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由自治区财政每年按其上一年度新发生单户1000万元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再担保)费率符合收费标准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责任金额占符合条件的机构同类业务融资担保责任总额比例进行业务奖补,奖补资金每年最多3000万元,单家机构不超过1000万元。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陕西:西安担保集团与平安银行建立“三七分险”合作机制
1月14日,西安担保集团与平安银行西安分行签订银担“三七分险”合作协议,这标志着陕西省新型银担合作取得新突破。此次建立银担“三七分险”机制,是在我陕西省此前银担“二八分险”比例基础上的进一步探索。该模式下银行承担30%风险分担责任,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70%风险分担责任。通过创新和丰富财政政策与金融工具的协同应用,有效推动形成了“担保更能担、银行更敢贷、企业更易贷”的合作共赢格局,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同时,该模式还有助于实现银行和担保机构的业务错位把关,从而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来源:西安新闻网)
山东:山东首笔农业银行“政担e贷”业务落地滨州
山东首笔“政担e贷”业务顺利落地滨州,标志着山东投融资担保集团与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战略合作进入了新阶段。“政担e贷”产品是山东投融资担保集团与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合作推广的新型地方批量担保产品,旨在更好服务科技创新、高端制造、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客户群体。该产品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增信,通过农业银行发放低成本贷款,能够适配客户首贷、抵押增信等多种融资场景。作为新版地方批量担保业务指引发布后,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首个专项产品,“政担e贷”将有力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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